電力金具的運行要求
運行中的金具不應出現下列情況
金具發生變形、銹蝕、燒傷、裂紋、金具連接處轉動不靈活,磨損后安全系數小于2.0;
防振錘、阻尼線、間隔棒等防振金具發生位移;
屏蔽環、均壓環出現傾斜與松動;
接續金具不應出現下列任一情況:
外觀鼓包、裂紋、燒傷、滑移或出口處斷股,彎曲度不符合有關規程要求;
接續金具溫度高于導線溫度100℃,跳線連扳溫度高于導線溫度100℃;
接續金具的電壓降比同樣長度導線的電壓降的比值大于1.2;
接續金具過熱變色或連接螺栓松動;
接續金具探傷發現金具內嚴重燒傷、斷股或壓接不實(有抽頭或位移)。